内销木门质量执行标准
1 、木门表面无透胶,无明显色差。
2 、内外封边条无明显色差,指接不限。活节不限。死节不得大于2平方毫米免修补【木门正面及内封边条】。
3 、木门表面无裂纹,木皮无明显修补痕迹,水线长度小于100毫米,宽度小于3毫米。
4 、外封边条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厚度尺寸最薄不得低于3毫米。
5 、门扇整体尺寸正负公差1毫米,翘曲小于5毫米。
门口加工执行标准
1、门口采用多层板贴实木单板侧边封实木条(封边条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厚度尺寸最薄不得低于3毫米)。
2、部件表面无透胶,无明显色差。
3、表面无裂纹,木皮无明显修补痕迹,水线长度小于100毫米,宽度小于3毫米。
4、活节不限。死节不得大于2平方毫米免修补。
5、部件宽度尺寸正负公差5毫米,长度公差正30毫米。
6、门口整体宽度公差正负0.5毫米。
木门整体砂光标准
1.部件表面光滑平整。不漏砂,无胶痕,无砂痕。无明显色差,如有色差,通过染色来减小色差。
2.木门表面细小裂痕用腻子填充后再砂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