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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扶残助学申报条件

2014-09-22

 

 
申报条件:
入学前系本区常住户口,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或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本年度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独立学院接受本科或本科以上正规国民教育;升入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就学。以及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毕业生。
申报时间:
每年8月至10月30日。
工作流程:
每年各社区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残疾学生或城乡低保范围内残疾人家庭子女应届高考筛查调查,将扶残助学项目进行告知,应届高考学生携带相关申报材料,直接到区残联部门办理扶残助学相关手续,区残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上报长白山管委会业务主管部门。
资助标准
扶残助学金对当年考入大中专院校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予以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每人3000元;专科层次每人2000元;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在课程全部修完,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当年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
 
公开电话:0433-5758865
办公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池北区文化路与池北大街交汇处)
池北区残联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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