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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服务局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民营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研究拟订池北区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建议,并监督实施;研究、分析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负责全区民营经济的统计、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及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三、为民营经济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推进包括信息、融资、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规范为民营经济服务的中介组织和协会工作。
四、组织全区中小企业争取国家、省、上级支持资金及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
五、依法规范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受理民营企业的相关投诉、举报,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依法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和引导民营经济大力招商引资、拓宽融资渠道、做强做大;组织和协调企业外出考察、产品展销、市场开拓;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项目库和资料库。
七、承办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委会二楼
(池北区文化路与池北大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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