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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管委会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订池北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依法组织实施池北区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负责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负责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确需听证的,组织听证会;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对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房屋征收决定提交区管委会常务会议讨论;负责确定房屋征收范围;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申请、管理和使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负责对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申请池北区管委会作出补偿决定;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负责对举报房屋征收和补偿行为的调查、核实和处理。
四、负责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负责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六、负责辖区内安置用房统筹调拨工作。
七、负责对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科室:财务科、综合科、征收补偿科、政策法规科、统计复核科、信访维稳科、拆除科
 
办公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管委会二楼
(池北区文化路与池北大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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